怀远县“四个着力”助推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
着力夯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基础。高标准严要求审核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设置,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营商环境相关规定。1至4月,审核采购文件70个,发布更正公告35个,进一步夯实了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基础,营造了更加公平、更加优质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作用。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信用等情况免收或者少收履约保证金,提高预付款比例,加快资金周转。要求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通过评审价格优惠、开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等举措,落实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至4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比例达86.77%,有效发挥了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作用。
着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优化改进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规范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工作,做到“数据录一次”,减少数据重复录入,提高交易系统操作便利度和工作效率。针对重点项目,实施“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防范“熟面孔”评标等乱象,有效降低了质疑投诉率,一次性交易成功率明显提高。
着力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指导采购人合理选用采购方式和评标办法,鼓励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购,提高综合评分法采购中的价格分占比,保障市场充分竞争,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1至4月,怀远县完成政府采购项目74个,总预算9881.08万元,总成交额6762.20万元,节约资金3118.8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31.56%,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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