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四举措”发放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发布时间:2025-08-13 09:02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加快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已累计发放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525.873万元,其中:农户940户农机具1525台,涉及报废更新补贴资金463.88万元;服务组织29个农机具97台,涉及报废更新补贴资金61.993万元。

一、扩大报废补贴范围

明确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从15种机型扩大到28种机型,将水稻抛秧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参照水稻插秧机报废补贴政策予以支持;将田间作业监测终端、色选机、磨粉机纳入农机报废补贴范围;将旋耕机、微型耕耘机、开沟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加温设备(热风炉)、碾米机等机具纳入报废补贴范围。

二、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报废并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设备,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以上三类机具设备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设备为前提。继续执行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进一步优化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流程,加快补贴兑付,增加结算批次,将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全部兑付完成,强化报废机具设备和购新机具设备发票的审核。

四、强化实施保障监管

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落实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强化政策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信息造假、以小充大报废、一机多地报废、单机多次报废、废件拼机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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