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关于河南省方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河南省方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B2024HYCGJ107
二、项目名称:怀远县榴城镇2023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第二批)
三、采购日期:2024-08-28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河南省方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城关镇文化路王朝花园2栋1单元602号
五、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单位反映,并经本机关调查查明,你单位在怀远县榴城镇2023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BB2024HYCGJ107)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你单位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72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08-15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怀远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李先生
3、联系电话:0552-821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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