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4-15 10:52 来源: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域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整合资源、平战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县城市管理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长:局长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局属各股室、执法大队、市政园林管理处的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工作机构由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市政园林管理处人员组成,负责落实局领导班子的有关决定。

    2.城市管理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

    2)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救援安全生产事故; 

    3) 准备救援物资;

    4)负责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亲属安抚、慰问工作;

    5)组织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现场指导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预测、预警

    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

    相关科室要定期收集安全工作、突发事件信息、隐患情况和分布区域,基层大队、中队要定期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突发事件等级进行科学评估。

    四、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报告事故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2.方式与内容

初报可利用电话直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突发事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地点、时间、类别、损失及概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报告确切数据、事故突发事件原因、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等基本情况。

    结果报告。在事故、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结束后,由负责调查处理的局机关股室、执法大队、市政园林管理处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局审核后上报。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3.应急决策

    县城市管理局接到事故、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故、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可控情况等,提出具体意见,通知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综合事发地建议,做出决定。责成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市政园林管理处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指导援救工作;调集应急抢险专业队和抢险救援物质;发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后,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发地,进行现场指挥。超出本级应急处理能力时,报上级应急处理机构,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五、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相关股室、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部署各项行动方案,组织人员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应急联动。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救援组由执法大队及中队、市政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组成,可根据需要调集后续增援队伍。

    隐患处置组由相关业务股室人员组成,负责查明事故、突发事件性质、类别、影响范围,查明存在的其它危害,消除隐患。

    联络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的传达,日常事务协调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组成,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在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各组联动,协同作战,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把损失降到最低水平。

    七、应急终止

    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和事故及突发事件调查组的意见,事故现场隐患得到妥善处理,突发险情得到根本消除,经指挥部确认,可以撤回救援人员。

    八、保障措施

    1.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专业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防控突发事件能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好安全生产和各类突发事件预测预报工作。

    2.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预测预报点,形成监测网络和体系,及时、科学、准确地发布信息。

    九、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和各项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监测、防控突发事件。要按本预案要求,成立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事件组织领导机构,分门别类,配齐配全人员,落实责任,遇有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行动迅速、有条不紊、处置果断、措施得当、效果良好,切实把事故及灾害程度降到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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