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养犬管理执行情况监督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养犬管理执行情况监督的建议的答 复
杨兵代表:
《关于加强养犬管理执行情况监督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自2019年10月蚌埠市出台《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2020年7月开始执行)、2020年7月怀远县出台《怀远县贯彻养犬管理条例工作方案》以来,截至2022年3月,我局结合文件要求,立足本职,多举措在城区开展文明养犬工作。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一是定点普及,宣传活动全面铺开。为尽可能扩大宣传活动覆盖面,组织执法人员在人流量较大的商超、公园、广场等区域设置宣传点,向来往群众发放养犬宣传资料,讲解文明养犬知识及注意事项,倡导居民从保障他人合法权益、维持友好邻里关系的大局出发,做到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二是入户走访,宣传工作深入推进。积极与各社区和小区物业进行对接,联合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向小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还深入养犬住户家中,与住户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交流,让住户进一步了解了养犬管理规定养犬须知等相关知识。三是巡回播音,宣传工作拓宽广度。录制文明养犬宣传音频,组织利用8辆执法车车载喇叭,深入城区各主次干道,持续循环播放宣传音频,确保居民对文明养犬知识应知尽知,督促辖区内临街门店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养犬宣传标语。
2021年至2022年3月县城管局累计发放各类文明养犬宣传材料20000余份、宣传纪念品1000余份,在商场、大型饭店、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张贴禁止宠物入内标识400余张,督促辖区内临街门店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文明养犬宣传标语近100余条,在荆山广场、大禹文化广场开展文明养犬专题宣传活动10次。
二、积极开展文明劝导,助力文明新风营造。安排县城区两个执法中队利用早班、晚班差时工作的方式,重点加强对城区内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区域进行巡查,着力强化犬只乱排泄、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文明养犬行为宣传、劝导,规范文明养犬。2021年至2022年3月,针对遛狗不拴狗绳、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予以劝导1000余起,同时要求城区环卫公司加强环卫保洁力度,对保洁路段出行的犬只粪便及时清理,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卫生。
三、积极开展联合整治,多力合一化解难点。 我局将
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与文明养犬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属地配合,开展文明养犬联合整治工作,累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0次以上,抓捕并妥善处理流浪犬76只。同时对不遵守文明养犬规定的养犬人,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处罚。
四、配合改革任务落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能。2022年3月21日,怀远县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依照会议要求,县城管局执法大队下属两个中队人员、编制均划归至属地镇区。
2022年4月,县政府印发了《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委托荆山镇、榴城镇综合执法队权责事项目录的通知》(怀政秘[2022] 11号),将原由我局承担的98项违法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行政处罚事项,移交至属地政府承担。依照文件附表第93项规定,文明养犬工作,现已移交至属地政府负责。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抓好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刘烨
联系电话:8053357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