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榴城镇城区公厕的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9 09:59 来源: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139 【字号:   打印

王平代表

提出的关于移交榴城镇城区公厕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今年三月份起,我局安排环卫所人员同榴城镇一起对榴城镇境内的公厕进行了摸排,共有公厕56座,有些公厕设施不完善,需要整改,整体移交有困难。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规范移交程序。我局作为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移交工作,同时向县政府报告,确定管护经费,建立部门协机制。二是移交后计划推进市场化管理。通过市场竞标将公厕卫生保洁,维护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对公厕保洁管理量化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最后,非常感谢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一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好我局的职责。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崔富海

联系电话:80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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