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榴城镇城区公厕的建议答复
王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移交榴城镇城区公厕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今年三月份起,我局安排环卫所人员同榴城镇一起对榴城镇境内的公厕进行了摸排,共有公厕56座,有些公厕设施不完善,需要整改,整体移交有困难。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规范移交程序。我局作为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移交工作,同时向县政府报告,确定管护经费,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二是移交后计划推进市场化管理。通过市场竞标将公厕卫生保洁,维护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对公厕保洁管理量化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最后,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一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好我局的职责。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崔富海
联系电话:80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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