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共享单车投放的建议的答复
余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怀远共享单车投放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的建议,由于职责所限目前我局没有在怀远投放共享单车的权限,该问题将由怀投集团进行规划与实施,建议此建议转交怀投集进行详情答复。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一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好我局的职责。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崔富海
联系电话:80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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