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城市管理局消防工作应急预案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消防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着力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消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将消防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对造成重大消防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不断完善内部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建立了消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消防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消防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3、建立消防工作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消防事件,相关领导要及时到场指挥,有关部门和同志按预案密切配合,使各种问题和矛盾早发现、早处理、不激化、不上交。
4、坚持会议制度。充分利用例会时间,部署、分析、研究、总结消防工作,督促各部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消防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成立消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肖家浩
副组长:马士龙、符韦达、蒋波
小组成员:局属各股室、大队、各中队、市政园林管理处、禹泉公司负责同志
四、职责分工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人:孙 敏)
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消防工作,制定应急值班表;收集和掌握应急工作动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做好险情汇总、核查工作。
2、督查组(负责人:崔 丽)
局督查组全程督导各科室、二级机构及第三方公司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行政执法大队及中队(负责人:左国于、、孙厅、黄奎奎、刘凯)
大队统筹三个中队成立消防应急队伍,制定消防值班表,做好消防设施及消防物资储备,开展日常消防巡查,对涡河至龙亢段沿堤重点巡查,配合市政园林管理处对公园、广场进行巡查及消防宣传工作。
4、市政园林管理处(李为亮)
市政园林管理处统筹禹泉公司及第三方绿化管护公司,开展广场公园的消防工作,制定值班表;在重点路口安排专人值守,严格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安排巡护人员在公园内巡逻,做好值班巡护记录,发现消防隐患及时解决;利用小喇叭、拉横幅等宣传方式对进出公园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做好消防设施及消防物资储备。
5、市容管理股(负责人:崔富海)
负责联系保洁公司配合参与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应急工作;负责做好城区内环卫设施消防隐患排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熟悉应急方案。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本预案要求,熟悉消防应急方案流程,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保证城区出现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狠抓落实,不能怠慢、麻痹,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加强应急值守。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上报。
(四)妥善处置险情。一旦发生火灾,巡查人员要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并立即上报上级部门,说明火灾地点、方位,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坚决做到及时上报、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要求,把相关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消防工作高效运行。出现安全隐患,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消除消防隐患,对工作不力、撤离职守、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事故和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