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管理经费

发布时间:2020-06-10 15:47 来源: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重点项目管理经费

1、项目概况:包括行蓄洪区搬迁项目、特色小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审项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评估项目、省秸秆发电财政奖补资金清算工作、五大发展见行动项目等项目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1)根据《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三年(2019-2021)分类实施方案》及《安徽省发改委关于怀远县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直接建房外迁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皖发改移民函〔2019〕136号)文件精神,县发改委综合协调和指导督查推进淮河行蓄洪区648户2190人居民迁建工作;省水利厅、省发改委专家及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每赴现场实地调研督查和资料收集,每次约3-5人。(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皖政〔2017〕97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上谷(怀远)农贸小镇的实施意见》(怀政〔2017〕25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上谷(怀远)农贸小镇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怀政办秘〔2017〕99号)文件精神,县发改委综合推动和协调指导督查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等相关文件规定。(3)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第十五条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4)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作物秸秆使用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19〕5号)要求“完成省秸秆发电财政奖补资金清算工作”,因秸秆发电财政奖补资金清算工作需具备一定得专业技能,故需委托专业机构完成。(5)依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怀远县实施五大发展见行动计划专项小组工作职责和推进机制的通知》(怀办发〔2017〕69号)文件,以怎样的标杆定位发展,以怎样的思路谋划发展,以怎样的作风保障发展,坚定不移地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奋力开创怀远发展新局面。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发改委各项目工作的开展均有必要的政府文件支持,各重点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我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4、执行条件:当年需要实施,由县发改委各科室完成。

5、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70万元;

6、绩效情况:重点项目管理经费的保障,推动发改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7、使用方向:与其他项目不重合,不能与现有项目统筹整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