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解读《怀远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01 14:56 来源: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负责人解读】解读《怀远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我县出台了《怀远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为增强我委包保责任人对扶贫政策更加深入的理解,提高我委扶贫帮扶工作质量,确保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现由县发展改革委党委书记、主任沈志保解读一下《怀远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和论述精神,确保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根据国家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民政局《蚌埠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怀远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和脱贫攻坚“兜底一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凝心聚力,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攻坚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任务,进一步聚焦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着力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减贫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征求了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局意见,均无意见。于3月31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怀远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怀政办〔2020〕14号)。

四、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和脱贫攻坚“兜底一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凝心聚力,通过实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边缘人口中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攻坚战。

五、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共提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着力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全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持续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扎实开展问题清零活动、统筹做好疫情相关救助工作七项任务。通过强化农村低保政策保障,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重病患者全面落实“单人户”低保政策,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原则上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0年不再进行低保年度复核;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强化乡镇小额临时救助直接审批制度,将乡镇临时救助直接审批额度由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倍提高至5倍,对重大生活困难的贫困家庭,县民政部门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通过通过集体决策、“一事一议”集中研究等方式,对其实施临时救助,有效缓解急难问题,最高救助标准提高至2万元;及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重点聚焦甄别贫困户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加强特困人员养护能力建设,将所有自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及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全部收住特困供养机构,确保应养尽养;要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养护服务,着力帮助贫困家庭释放劳动力;持续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以及统筹做好疫情相关救助工作。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基层力量,大力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部门协作,民政、扶贫、财政部门要建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工作定期会商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政策有序实施;加强督促检查,成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督导组,加强对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情形严重的要约谈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并将相关问题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加强执纪问责,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攻坚战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集中力量解决政治站位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违法违纪违规及工作落实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等行为,查实一起处理一起,为打赢打好全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七、创新举措

一是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原则上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0年不再进行低保年度复核。

二是落实落足低保分类施保制度,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20%和30%标准为低保对象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增发低保资金,切实提高贫困人口低保补助水平。

三是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四是强化乡镇小额临时救助直接审批制度,将乡镇临时救助直接审批额度由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倍提高至5倍,切实提高乡镇小额临时救助水平。

五是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临时基本生活需要。

六是重点聚焦甄别贫困户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七是全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强特困人员养护能力建设,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养护服务,着力帮助贫困家庭释放劳动力;落实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帮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获得生活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农村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服务能力全覆盖。

八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协调各业务主管单位,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产业扶贫,积极发展扶贫特色产业、搭建产销平台;坚持公益项目引领推动。鼓励社会组织创建各类形式的扶贫公益项目,为全县社会组织扶贫公益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对热心扶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公益项目支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和论述精神,严格执行《怀远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

一是成立工作组织,统一部署和调度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工作;二是进一步增加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力量;三是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要按季度开展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及时掌握贫困人口相关信息,对贫困群体针对性开展兜底保障;四是加强对乡镇及各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工作开展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五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链接: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bengbu.gov.cn/zfxxgk/public/29621/44738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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