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1-07-20 09:01来源: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1 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方向、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工业发展重点项目的资金申报和项目管理。統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县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建设: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县与中央企业合作;统筹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 工业和高技术产业股
2 承担统一产业规划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 综合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3 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开展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分析预测、预警,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对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和轮换。 4
(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地方投资政策。 5
(五)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6
(六)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政策,提出全县政府性投资年度计划,安排财政建设性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安排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分工实施对重点项目的管理。 7 编制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衔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工作,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计划实施;分析监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承担县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县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北振兴等区域经济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编制实施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实施跨区域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 重点项目室
(七)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乡(镇)区域空间布局等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8
(八)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9
(九)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统筹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0 结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信用监督检查工作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 政策法规股(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 拟定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推进能源综合利用:负责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提出石油、天然气、煤炭重要储备收储、动用的规划建议;参与能源区域合作,推进能源开发利用。负责电力工业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资源配置,监测调控电力生产运行,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推进电力需求管理;承担公共机构能源节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直机关能源节约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电力设施、油气管道保护监督工作,对违反《电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 有关股室
(十一)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能源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能源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提出能源发展及结构调整的政策;综合平衡全县能源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指导、实施能源建设与科技进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相关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管理,承担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12
(十二)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军粮供应工作;指导和帮助解决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供给;建立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存储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制定有关县级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13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政策、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拟定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棉市场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粮油信息管理和粮食产销协作工作:归口管理粮食行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拟定全县粮食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相关资佥;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县级储备粮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粮食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督察督办,组织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对市属国有粮食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对相关国有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和监督管理;承担市本级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管理及消化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县级储备粮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及拨付,负责粮食企业会计报表会审工作。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财务审计股
(十三)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省、市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计划。 14
(十四)负责全县涉案财产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负责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负责涉纪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收费)调定价前的可行性成本论证工作。 15 负责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认定和价格认定复核裁定工作。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 价格管理股
(十五)贯彻、执行、宣传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例;负责价格(收费)管理,指导全县价格工作;负责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对市场供求价格及趋势进行动态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价格依据。 16 负责相关价格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相关价格改革方案和提出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审批县级管理权限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听证目录范围内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负责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标准的管理;协调指导有负责价格动态监测、分析、预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等价格宏观调控工作,对本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提出应对措施建议:负责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工作;承担价格调节基金在稳定市场价格和惠及民生方面工作负责工农产品、公用事业、重要商品价格成本调查及国家和省下达的专项成本调查任务;
(十六)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列入国家、省、市规划内、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工作。 17 负责窗口办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筹编制县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指导计划实施: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组织编制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办法,审定、公布公共资源交易规章制度和交易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规行为。 18 执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办法,审定、公布公共资源交易规章制度和交易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规行为。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 县委、县政府交代的其他任务。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 各承办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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