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夏粮收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粮库:
现将《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夏粮收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
夏粮收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年,我县小麦播种面积约180万亩,目前小麦长势良好,丰收在望。预计,总产可达80万吨,商品量70万吨,收购60万吨。截至2021年4月底,我县政策性粮食拍卖和超期储存粮食定向销售共腾出空仓约65万吨,其中:县发展改革委所属的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腾出空仓约30万吨,央省企租赁民营企业仓库腾出空仓空仓约35万吨。2021年夏粮收购在即,为了企业发展和做好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夏粮收购工作,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认真研判2021年夏季小麦收购形势
2021年以来,小麦价格一路走高,目前市场价仍维持在1.25元/市斤。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647号)里确定2021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1.13元/市斤,因此,启动2021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希望渺茫。为了企业发展,做好与贸易粮经营企业合作已势在必行,各粮库要尽早谋划,确保不浪费闲置仓容。
二、主动与贸易粮经营企业对接做好夏粮收购合作工作
各粮库要以2021年不能执行小麦收购预案为前提,主动与贸易粮经营企业对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与贸易粮经营企业沟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仓库租赁费用参照目前在怀央省企与民营企业签订合同的租赁费,每吨净利润不得低于20元。合作经营合同内容要首先经本企业班子成员研究,然后经职工大会通过。在签订正式合作经营合同之前必须经县发展改革委相关股室及委聘律师审核通过以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为了避免合作纠纷和利益输送,原则上采取“纯租赁”(仓库)的合作模式,不负责承租企业在粮食收储、出库过程中的质量、数量和粮食安全等事项。对于与贸易粮经营企业搞合作经营的,务必确保“零风险、有利润”,谁签订合作协议,谁承担风险责任。县发展改革委仅在企业合作经营中提供政策解答、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参考,不参与企业自主经营活动。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合本企业自身条件的合作伙伴。
三、做好2021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准备工作
尽管目前小麦价格与2021年最低收购价小麦价格差距很大,但是我们仍然要做好2021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准备工作。
一是要提前做好收购准备工作。2021年夏粮收购所需的检化验仪器要提前校正,各种机械设备要进一步检修,参与收购的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收购工作能顺利开展。
二是要严格按照收购流程履行各个岗位的职责。在粮食收购期间,严禁收“人情粮”、“关系粮”,杜绝夜间私放关系户车辆进入收购现场,谨防收购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在粮食质量、价格等方面要严格遵守国家质价规定,依质定等,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追责。
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范,尤其是质检、过磅、入仓等环节,都是国有粮食企业重要的廉政风险点,要着重加强廉洁风险防范,严禁收购库点人员借粮食收购之机以权谋私,收取或变相收取售粮群众的红包、礼金等好处,严禁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售粮,避免发生利益输送行为。
四是做好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收购库点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注重预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尤其要对在粮食收购一线的职工要加强教育,防患于未然。对粮食收购现场的清理设备、输送设备等要做好防护隔离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要加大对机械设备和电路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夏粮收购安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