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党委书记、主任沈杨解读:《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的指导意见》
问:为什么地方政府要储备成品粮油?
地方政府储备成品粮油是地方政府储备粮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粮油应急供应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问:成品粮储备品种有哪些?
成品粮储备品种一般为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等,大米和小麦粉数量比例应适合当地居民口粮消费习惯和应急供应需要。
问:成品粮储备所有权归属
成品粮储备所有权、动用权属于本级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不得用成品粮储备办理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等。
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下达承储企业成品粮储存规模,并与承储企业签定承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存储品种、规模、仓号、质量标准、入库成本、银行利息(或资金占用成本)、储存费用补贴、粮权所属、包装规格、轮换、动用、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基本内容
问:对承储地方政府储备成品粮油的企业要求是什么?
确保成品粮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关键时刻靠得住、调得动、用得上。
成品粮仓库(油罐)应悬挂成品粮储备标识标志,仓内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成品粮专卡、实物台账、日常检查情况记录薄,分垛储存的成品粮应设置货位卡。成品粮储存仓库一经确定,承储企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承储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成品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有关保管、统计及财务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账、卡、簿,做到设置规范、填写及时、内容真实、账账及账实相符。
解读负责人:怀远县发展改革委主任沈杨
咨询科室: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联系方式:0552-805210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