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怀远县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以工代赈任务方向)的通知
淝南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以工代赈任务方向)的通知》(皖发改代赈〔2022〕13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怀远县2022年省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计划下达给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项目尽早开工。根据以工代赈项目相关要求,加快项目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确保在收文3个月内开工建设,按期完工。
二、组织当地群众务工。请你镇在收文后切实做好组织群众务工工作,参考文件模板,编制群众务工组织方案,形成务工群众名单并报县发展改革委,县发展改革委将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务工群众需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务工协议。在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投工投劳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
三、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在省下达的省级资金18.53%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施工单位应定期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并形成工资发放表,报乡镇政府审定后,在相关村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方能按程序发放。劳务报酬原则上应由县财政或乡镇财政通过银行卡发放,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并由施工单位按统一规范建好发放台账,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县发展改革委、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人要尽职履责,逐级审定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并签字确认。
四、强化项目实施督促指导。县发展改革委将定期调度协调,加强现场指导,加快或简化前期工作程序,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可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对项目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确保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附件1、怀远县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以工代赈任务方向)安排表.xls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