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怀远县“获得电力”工作专班的通知
县“获得电力”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我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调整安徽省“获得电力”工作专班的通知》(皖能源电调函〔2022〕26号)和市“四最”办《关于报送指标实现全国一流标杆水平计划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怀远县“获得电力”工作专班进行调整。
一、成员单位
“获得电力”工作专班由县发展改革委、县供电公司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数据资源局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组长由县发展改革委、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县发展改革委军融办和县供电公司营销部共同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军融办,承担专班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省“获得电力”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我县有关政策举措,部署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调度全县“获得电力”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统筹协调解决,推动国家、省、市“获得电力”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系统自上而下推动工作,按要求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承担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持续营造良好的用电营商环境。
三、有关事项
(一)工作专班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每月重点调度工作落实推进,每季度分析评议指标效度提升及创新举措实效、每半年及时系统对标总结和持续改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工作推进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等问题,进行集中会商、集中调度、集中攻坚,加快推进问题解决。
(三)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定期调度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先进经验做法,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工作专班成员及联络员。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