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工作方案(2023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1 10:52 来源: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多次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相关文件中提到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2020年9月25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中明确“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时间,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办电效率”的工作要求。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获得电力作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之一,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的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造流程、简化审批、压缩时限、加强协同等综合举措,切实提升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县“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电力用户的获得感、满意度,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结合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新要求,制定了《怀远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工作方案(2023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县发展改革委与县供电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学习《安徽省能源局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版)的通知》等文件的基础上,成立《怀远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工作方案(2023版)》起草小组,明确由县发展改革委能源股(电力办)股牵头起草

    (二)征求意见

    初稿形成后,县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人、相关股室参加会商,形成征求意见稿。2022年5月县发展改革委通过政府OA平台向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征求意见,收集反馈意见5条,采纳5条,形成《行动方案(送审稿)》

    (三)上会讨论

    5月25日,县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已协调一致。

    (四)正式印发

 5月30日,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印发<怀远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怀营商环境办〔2023〕4号)。

    四、总体目标

    进一步简化我县建设的电力输、变、配等电网基础设施(不含建设项目内部配电设施),各电压等级用户电力接入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手续。

     、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企协同,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和水平,不断增强客户电力获得感和满意度。

    审批流程上,从审批部门、审批事项、服务流程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审批部门是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审批事项对具体事项进行列明,实行告知承诺制、备案制、并联审批制,容缺受理。服务流程分为告知承诺制、备案制、并联审批制三个方面,每个方面从适用范围、实施程序、承诺时限、相关费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保障措施上,要求各审批单位要切实履职,加强日常监督巡查,通过双随机检查、投诉办理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其他方面上,后附了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负面清单、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书、电力外线工程备案表、电力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等附件材料。。

   六、创新举措

    一是对电力接入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并联限时办理,实行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全程网办”,并提出了详细的办理流程。

    二是对影响较小的电力接入工程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备案制,并列明适用范围和办理程序。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县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怀远县获得电力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开展具体工作,并建立定期通报、工作例会、监督考核等有关机制。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责任单位应按照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和时间安排,针对优化调整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文件,进一步明确审批的管理流程、办结时限、前置条件,更新相应的办事指南,编制告知承诺的规范格式。

   (三)建设配套信息平台。充分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无为分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网上办理平台,所需费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实现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实现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实施全过程审批时限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解读部门: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 读 人:军民融合办公室 王松

    联系方式:0552-82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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