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发展改革委党委会议第12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废止《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落实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的通知》(怀发改字〔2016〕39号)文件,该文件于2023年8月11日起,予以废止。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