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吴波委员:
我单位对县政协委员王庆革提出的“关于取消两部制水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经县水利局申请,县发展改革委复函《关于完善我县农村自来水价格有关问题的函》(怀发改字〔2018〕85号),明确“两部制水价”自2018年12月起,执行期为一年,目前已经期满,不再继续执行“两部制水价”。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再次强调不再执行“两部制水价”。
二、按照“怀远县群众喝上引调水项目”,按水源将划分为五个供水区域,分别为:1、新建双龙水厂以北淝河为供水水源,将赵集水厂、徐圩水厂、淝河水厂、龙亢水厂、龙亢二水厂、禇集水厂和双桥水厂进行联通并网;2、改扩建小集水厂以怀洪新河为供水水源,将陈集水厂和包集水厂进行联通并网;3、原有常坟中心水厂以茨淮新河为供水水源,将常坟水厂、白莲坡水厂、兰桥水厂和万福水厂进行联通并网;4、原有县城新城水厂以淮河为供水水源,将古城水厂、魏庄水厂进行联通并网;5、原有县城城西水厂以芡河为供水水源,将荆芡水厂、淝南水厂、河溜水厂进行联通并网。目前主厂区建设和管网联通工程已完工,怀远县供水模式已经形成。
三、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2〕144号),明确实行城乡供一体化的地方,应执行同一供水价格。下一步,将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潘美虹
联系电话:8212663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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