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怀远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11:21 来源: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淝河镇、双桥集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2419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怀远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下达给你,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项目尽早开工。根据以工代赈项目相关要求,加快项目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按期完工。

组织当地群众务工。请你镇在收文后切实做好组织群众务工工作,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组织群众上岗就业。

严格劳务报酬发放。在申报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和额度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施工单位应按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并形成工资发放表,报乡镇政府审定后,在相关村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方能按程序发放。劳务报酬原则通过一卡通发放,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并由施工单位按统一规范建好发放台账,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人要尽职履责,逐级审定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并签字确认。

四、强化项目实施督促指导。县发展改革委将定期调度协调,加强现场指导;对项目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县级发改部门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就业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乡镇要确保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附件:1.怀远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情况表(以工代赈).xls

      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pdf

 

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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