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0 16:20 来源: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刘新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电动车公共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委党委高度重视,召集会议,安排抽调专人办理此事,依据省市相关政策,我县采取了四个方面工作措施推进新能源电动车公共充电桩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规划引领、试点先行

20237月,县住建局、县规划院编制了《怀远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规划至2035年怀远县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最低要求为:至少累计建成2座公交充换电站,4座社会公共充换电站(出租车贡献其中1座);至少建成16644个充电桩(快慢分类:直流桩576个,交流桩16068个;用途分类:专用桩15268个,公用桩1376个),其中公交车充电桩200个,出租车充电桩120个,私人乘用车充电桩16250 个,环卫车充电桩74个。

20244月,按照上级政策,我县编制了《怀远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实施方案》,并成功通过省级评审,获得政策支持。目前,已成功入选2024年全国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最高可获中央财政每年补贴4500万元,全省仅三家。方案侧重于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为实现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鼓励建设、奖补激励

一是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3465号),建设补贴方面,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对达到建设标准、建成投用并接入省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经市级组织验收后,省级按照交流充电桩最高80元/千瓦,直流充电桩最高120元/千瓦、换电站最高300元/千瓦予以补贴,农村地区上浮20%。运营补贴方面,对接入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充换电服务费,省级根据市级补贴情况予以补助。2023年,对皖北地区农村按90%、市区按50%予以充换电服务费补助,对其他地区农村按70%、市区按30%予以充换电服务费补助。自2024年起,省级补助标准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退坡10个百分点。每市每年度省级最高补助1000万元。二是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给予建设补助,享受补助的充换电站点需接入省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并取得接入证明。运营补助由各地市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发放,省级对地市上一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费给予补助,享受补贴的充换电站点需接入省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三是我县结合县本级财力,将适时进行奖补资金配比,予以兑现奖补政策。纵观全省,结合当下经济发展形势,加之积极号召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就目前而言,县域实现对公共充电桩建设进行补助还存在一定困难。

三、合理布局、城乡统筹

一是农村方面,依托县级试点建设平台,对已有乡镇运输服务站等应用场景充换电设施进行提质增量,重点布局农村快递物流节点、农村客货邮站点、四好农村路沿线、3A级及以下旅游景点等,探索推广大功率充电、快速换电设施、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等新技术运用,推动实现充电场站乡镇全覆盖、充电桩村村全覆盖。计划至2026年,预计新建公共充换电场站164座、扩建现有场站14座,新建充电桩不少于405个,新建功率达5万千瓦。构建生态促发展。探索构建新型充电产业生态,适度超前建设县域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依托丰富的光伏和风电资源,弥补农村区域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截至2026年,建成满足8000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换电需求,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400吨。截止到目前,16个乡镇共计建成55个充电桩,总计127根,乡镇覆盖率达100%

二是城区方面,推进既有小区增设充电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方式、选址布局、实施步骤等具体内容参照《蚌埠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执行,并须满足《电动自行车停车场()防火技术导则》(建标函〔2024287)安全条件要求。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柜。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我县已统筹纳入政府民生事项,列出计划安排,落实资金渠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倡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提倡满电回家。充分利用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小区空地等区域,加大充电桩或充电设备设施的投入。推进小区外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在商超、宾馆酒店停车场、旅游景区停车场等地先行建设公共充电桩。在党政机关的停车场逐步建设充电桩,方便市民,适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前我县城区已完成大润发、金融中心、老党校、经投集团、榴城公园、荆山镇镇政府、禹泽园7个布点总计66个充电位,装机总容量3430KW,除大润发因外围线路问题,其他6个布点已投入使用。

四、标准建设,加强管理

目前,充电桩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分别有四类标准。国际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组织制定了多项充电桩相关国际标准,对全球充电桩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国家/地区标准:各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充电桩标准。例如,我国制定了GB/TGB/TGB/T等系列国家标准;欧洲制定了ENEN等系列欧洲标准;美国制定了SAE J1772等标准。行业标准:国内外充电桩相关企业和机构也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行业标准,如IEEE、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企业标准:各充电桩生产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和技术水平,制定了相应的企业标准。

尽管各国和地区在充电桩标准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标准之间仍存在较大差异,给全球充电桩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此外,部分标准制定工作相对滞后,不能完全满足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需求。面对新业态下监管漏洞,我县将会同有关部门不等不靠,积极研判谋划行业标注工作,带上级部门制定后,尽快结合我县实际,找准切入点,制定符合县情的标准并加以实施。

下一步,我县为改善充电桩故障率高、充电安全隐患等问题,将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建立完善项目投运后期管理相关制度,始终坚持项目主体方务必承担安全第一责任的原则,同时明确不同场景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划分明确,确保监管无盲区。我县公共充电桩试点工作由怀投集团建设实施,后期将也由怀投集团运营维护,国企背书,安全相对有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公共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相关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松

联系电话:82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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