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征求《2025年怀远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障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2025年全县用电稳定,依据《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秉持全面消除隐患原则,需要及时清理电力线路通道及周边超高树木、竹子、高杆植物等树障隐患,规范电力通道植树行为,结合我县实际为此编制了《2025年怀远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障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行动旨在杜绝因树障引发的电网跳闸、停电及人身触电事故,维护全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2024年4月20日,反馈意见请发县发展改革委电子邮箱8212658w@163.com。书面信函。邮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二楼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封注明“意见建议”,邮政编码:233400。联系电话:0552-8212660。
关于2025年怀远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
树障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安全发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的用电安全,推进节能措施的实施。怀远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电保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树障清理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结束。本着全面消除隐患的原则,按照《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规定,及时消除电力线路通道及沿边超高树、竹或高杆植物等可能危及电网运行的树障隐患,规范电力通道植树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树障隐患引发的电网跳闸停电事故及引发人身触电等事件,维持全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良好秩序。
二、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治理的范围为供电线路保护区内的树障隐患,重点解决成片超高树障隐患。
(一)配电线路树障隐患统计表:根据树种类型、形成时间及原因,采取修剪、移栽、置换、清除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线先树后”的树障,依照《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不予经济补偿;对于“线后树先”的树障,依据《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二)电力设施保护区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障隐患:保护区外种植的树、竹或高杆植物已接近带电导线,或近期生长可能接近导线,导致安全距离不足,可能引发短路跳闸的树障隐患,及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产权人,采取移植、修剪、砍伐等方式进行清理,并按安徽省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三、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关于电力保护区电压距离的安全规定开展(1kV - 10kV保护距离5米,35kV - 110kV保护距离10米,154kV - 330kV保护距离15米,500kV及以上保护距离20米)。
(一)职责分工
1.县发展改革委(县电保办)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统筹、组织、督查和通报等工作;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负责协调解决清障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核定需要砍伐的树木,从快、从简办理采伐审批手续;
3.县公安局要对拒绝配合清理工作或强行阻挠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应急局要对已形成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5.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龙亢农场负责本区域内电力线路通道树障清理工作的综合安排、纠纷处置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协调沟通,矛盾纠纷化解,实时上报道路树障排查清理情况。对每一处树障要到现场核实,确定清障方式、期限。
6.县供电公司负责具体清障工作的实施,对清障林木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备。供电单位是树障安全隐患排查清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全县清障行动具体施工作业和安全保障,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龙亢农场清障负责人现场协调配合。在完成排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清理标准,组织对树障砍伐(修剪、移植),对清理难度较大的,要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积极支持配合并及时保障树障清理行动。
(二)包保督导
县电保办组织相关人员实地督导各乡镇(街道)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将18个乡镇、3个街道、龙亢农场及经济开发区这共23个区域分次分组进行勘察、协调。各属地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县电保办协商处理,由供电公司后续跟进。
四、时间安排
(一)人员组织阶段
县电保办和县供电公司组织成员成立清障工作指挥专班,各乡镇(街道)成立专项清理小组。乡镇(街道)负责人负责整体协调与监督;村(社区)负责人负责具体区域的清理工作。
(二)前期现场勘察与标记阶段
组织人员对清理区域进行详细勘察,定点拍摄含有水印的现场照片并绘制树障分布示意图,标注树木位置、种类、高度、与架空线路电力保护区距离等信息,为制定清理方案提供准确依据。制定科学合理清障顺序和方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确保作业人员熟悉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对需要清理的树木采用喷漆或设置警示标识牌的方式标记,明确标注砍伐树木的编号、砍伐范围和注意事项,避免误砍误伐。
(三)树障清理阶段
清障区域设置安全标识,各单位统一配合清理,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保证群众安全。遇到问题及时上报,特殊原因需填写特殊原因申请表。
(四)清障后续阶段
及时清理砍伐后的树枝、树叶等杂物。运输过程中要确保装载牢固,防止掉落造成二次安全隐患。所有清障作业完成后,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是否有遗漏的树枝、工具等物品,确保现场整洁。
对因清理树木造成的地面破坏、植被损坏等进行恢复,填补树坑,种植新的植被,保持环境美观。在勘察定位点再次拍摄含有水印的照片,进行比对,留存记录。
(五)检查验收阶段
对树障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全面管控。提高单位管控要求,组织专责勘察组不定期进行检查,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每两个月定点进行保护区维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龙亢农场及相关单位需从电力线路通道清障工作的全局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各属地应精心规划并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树障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相关单位要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清障工作,保障树障清理工作尽早完成。
(二)加强协同,严格督查考核
在清障工作进程中,各有关单位需紧密协作、积极配合,主动履行职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县电保办将定期对各单位、各属地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争取继续将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强电力设施清障、供电安全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单位和乡镇在清障工作中的优秀经验与做法,对阻碍清障工作开展、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营造积极支持清障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规范作业,确保安全高效
确保所有参与清障作业的工作人员均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前,务必对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无故障隐患。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安排专人负责交通疏导。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进行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对于靠近电力、通信线路的树木,需使用绝缘工具进行砍伐,防止触碰线路引发触电事故。
当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林木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时,供电单位可先行修剪或砍伐,以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危害,但需在24小时内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按照先易后难、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树木清理作业:保护区内,对大于或等于规定距离2米的树木,立即进行清理;小于2米的树木,在前期清理工作完成后清理。同时,对保护区外因生长、倾倒等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进行标记并备注,提前与群众沟通协调,降低后续工作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