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公开征求《怀远县殡仪馆殡葬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8 15:33 来源: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草拟《怀远县殡仪馆殡葬服务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5728日至827。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8212658w@163.com或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安徽省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股,邮件名称备注“殡葬服务调价意见反馈”,并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怀远县殡仪馆殡葬服务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怀远县殡仪馆殡葬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2025728日     

 

 

 

 

   

附件1

怀远县殡仪馆殡葬服务调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发改价格规〔20251号)等规定,在成本监审、调查基础上,综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周边县区价格水平,拟定《怀远县殡仪馆殡葬服务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拟调整殡葬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现行标准

定价成本

拟调整标准

遗体存放

60/·

(正常死亡)

109/·

100/·

100/·

(非正常死亡)

150/·

火化

(平板炉)

260/

15岁及以下130/具)

318/

350/

15岁及以下175/具)

火化

(捡灰炉)

1164/

780/

骨灰寄存

24/·

(前3年)

27/·

3年以后)

126/·

120/·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遗体收敛

35/

(正常死亡)

67/

70/

(正常死亡)

化妆整理

40/

(疑难尸体,上门整容面议)

150/
(特殊遗体整容价格面议)

、优惠政策

按照《怀远县关于殡仪馆政策性收费减免规定》(怀民〔20254号)文件执行。

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关于《怀远县殡仪馆殡葬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县发展改革委拟定了《怀远县殡仪馆殡葬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就该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县殡仪馆现行遗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遗体收敛、化妆整理等五项收费标准分别为2000年和2007年制定,无法覆盖实际运行成本,经县民政局提出申请、县政府同意,县发展改革委依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25版)》、《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31号)等文件规定,在深入开展成本监审、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参照周边县区殡葬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对殡葬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完善。

二、主要调整内容 
    (一)基本服务费

1.遗体存放:现行收费标准为60/·天(正常死亡),100/·天(非正常死亡);成本监审结论为109/·天;拟调整收费标准为100/·天(正常死亡),150/·天(非正常死亡);

2.火化:现行收费标准为平板炉260/具(15岁及以下130/具);成本监审结论为平板炉318/具,捡灰炉1164/具;拟调整、核定收费标准为平板炉350/具(15岁及以下175/具),捡灰炉780/具(15岁及以下175/具);

3.骨灰寄存:现行收费标准为前324/·年,3年以后27/·年;成本监审结论为126/·年;拟调整收费标准为120/·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重要延伸服务

1.遗体收敛:现行收费标准为35/具(正常死亡);成本监审结论为67/具;拟调整收费标准为70/具(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遗体收敛面议;

2.化妆整理:现行收费标准为40/具(疑难尸体,上门整容面议);成本监审周期内,县殡仪馆无此项服务成本;参照周边地区,拟调整收费标准为150/具(特殊遗体整容价格面议)
     三、优惠政策

按照《怀远县关于殡仪馆政策性收费减免规定》(怀民〔20254号)文件执行。

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征求意见说明

本方案为征求意见稿,诚邀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更好地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推动怀远县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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