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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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008266/202308-00014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怀远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14 16:36 |
文 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8-14 |
名 称: |
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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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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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008266/202308-0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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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怀远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14 16:36 |
名 称: |
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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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8-14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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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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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
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14 16:36
来源: 怀远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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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有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自即日起,怀远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及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一)倡导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人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实,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网上举报: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