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怀远县公安局部门“三公经费”公开
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330.7 |
331.86 |
因公出国(境)费 |
|
|
公务接待费 |
7.7 |
2.0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23 |
329.8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97 |
293.3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26 |
36.55 |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31.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警队2021年需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3辆,因年初本级预算经费不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21年尚未拨付,故车辆购置经费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经费中列支,未使用当年本级预算安排经费。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县交通管理大队、县看守所、县局机关各科室、各大队、各乡镇派出所、责任区刑警中队及刑警重案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万元,占0.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9.85万元,占99.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持平,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2021年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68万元,下降73.77%,下降的原因是县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37人次(其中有2011-2017年招待费未联系到负责人,具体招待人数未知,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业务单位来怀指导公安工作、工作调研和开展异地集中统一行动互查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85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85万元,下降2.12%,下降的原因是怀远县公安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36.55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0.55万元,增长40.58%,增长的原因是2021年交警队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3辆,因年初本级预算经费不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21年尚未拨付,故购车经费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经费中列支,未使用当年本级预算安排经费。但在编制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列支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填列在“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中,从而造成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2021年交警队购置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3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7万元,下降1.25%,下降的原因是怀远县公安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县城规划区外的公安业务指导工作、大队机关及各股、所、中队的日常公务、案件办理、路面执勤执法工作需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9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