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怀远县公安局本级“三公经费”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27 17:25 来源: 怀远县公安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安徽省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31.8 

228.26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5

 1.4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26.8

 226.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6.8

 226.8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1.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尽可能的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单位汇总数,包含除县交通管理大队、县看守所以外的县局机关各科室、各大队、各乡镇派出所、责任区刑警中队及刑警重案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万元,占0.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6.8万元,占99.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持平,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2021年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46万元, 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54万元,下降70.8%,下降的原因是县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国内公务接待共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8人次(其中有2011-2017年招待费因未联系到负责人,具体招待人次未知,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业务单位来怀指导公安工作。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8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持平,原因是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超额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持平原因是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8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超额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县城规划区外的公安业务指导工作。截至20211231日,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3辆。

附件:怀远县公安局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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