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1-08-30 09:54 来源: 怀远县公安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度单位决算

 

 

 

 

 

 

 

 

 

 

 

 

 

 

 

20218

 

 

第一部分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2、全县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3、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4、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5、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工作;7、配合相关智能单位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8、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发布交通预警、受理投诉举报、提供涉及公安交警方面的业务咨询。

二、单位决算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大队本级和大队所属各部门支出决算。

纳入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单位决算表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365.36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365.3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4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一是公用定额增加;二是增加交通费;三是增加执勤执法车辆购置费用;四是停车场服务费及拖车、施救服务费增加;五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36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5.3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36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95万元,占62.23%;项目支出893.41万元,占37.7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65.3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365.3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4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一是公用定额增加;二是增加交通费;三是增加执勤执法车辆购置费用;四是停车场服务费及拖车、施救服务费增加;五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4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公用定额支出;二是增加交通费支出;三是增加执勤执法车辆购置费用支出;四是增加停车场服务费及拖车、施救服务费支出;五是增加交通视频监控建设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365.36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44.72万元,支出决算为236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交通监控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电费、案件鉴定费支出减少;二是公用定额、号牌费、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维修维护费、停车场服务费及拖车、施救服务费年中调整,项目指标压减。其中:基本支出1471.95万元,占62.23%;项目支出893.41万元,占37.7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82.31万元,支出决算为66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及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2.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897.59万元,支出决算为77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维修维护项目经费年中调整,项目指标压减。

3.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618.82万元,支出决算为40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疫情影响,年初交通事故案件发生率相对减少,随之案件鉴定费下降;二是案件鉴定费、证件工本号牌费、停车场服务费及拖车、施救服务费项目经费年中调整,项目指标压减。

4.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6万元,支出决算为51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中,县局拨付转移支付资金,包括装备经费和办案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87万元、津贴补贴339.64万元、伙食补助费100.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21万元、住房公积金9.78万元、生活补助0.95万元、奖励金73.52万元;公用经费79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11万元、印刷费35.36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27.1万元、邮电费86.84万元、物业管理费28.41万元、差旅费13.91万元、维修(护)费23.32万元、租赁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专用材料费1.33万元、被装购置费23.47万元、专用燃料费195.92万元、劳务费0.35万元、委托业务费90.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8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9.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81.76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0.31万元,比2019年减少128.53万元,下降13.99%,主要原因是减少案件鉴定费、证件工本号牌费、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建设及设施维修维护费、公路和巡逻中队规范化营房建设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543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66.97%。从评价情况看,项目建设实施后,能有效的改善我县交通拥堵无序现象,为交通参与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通行效率,实现路畅、人安、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确保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能平安畅通出行。

本部门共组织对“采购人脸识别、礼让斑马线和监控设备系统”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43万元。上述项目已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项目建设实施后,能有效的改善我县交通拥堵无序现象,为交通参与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通行效率,实现路畅、人安、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确保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能平安畅通出行。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2020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采购人脸识别、礼让斑马线和监控设备系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采购人脸识别、礼让斑马线和监控设备系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全年预算数为543万元,执行数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3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我县交通拥堵无序现象,为交通参与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通行效率,实现路畅、人安、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确保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能平安畅通出行。

“采购人脸识别、礼让斑马线和监控设备系统”项目施工已完成,目前待蚌埠市质量监督所检验,检验合格后付余款,并扣除10%质保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2.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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