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C00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29 15:47 来源: 怀远县公安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尊敬的王啸委员:

您在怀远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治理的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的提案建议!学生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如何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是学校和社会共同关心的事情。与此同时,我局一直积极致力于守护全县中小学生的道路安全监管及大力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一、抓好常态化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主要路段增设学生护学岗,辖区派出所负责在农村学校开展护学岗工作。针对上下学时段易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交管大队组织各辖区中队在早、中、晚时段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强化对运送学生超员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电动三四轮车采取滞留车辆措施,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对校园周边路段加强警车巡查,提高“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三见率,强化显性用警,强化街面震慑,指挥接送学生车辆有序停放,形成驻点守护。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持续深化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口管理和安全教育制度。2023年,交管大队民警到怀远县校车公司对全县校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3次,传授交通安全知识。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学校,采取“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六一儿童节文艺演出”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传授“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常识,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习惯的培养,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利用警民议事厅、家长微信群等平台,向学生家长发送交通事故警示案例和交通安全提示信息,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在学校周边增设交通安全标识。近年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助公路部门在国省道沿线的中小学校门口设置了前方学校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线和交通标志,铺设了减速震荡线、限速标志、警示牌等交通设施。

三、强化路面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扎实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在每周五下午,在206国道、329国道、345国道等县城通往乡镇的主要干道查处私家车、面包车超员违法,对涉嫌违法营运的车辆移交县交通运输部门。

 

 

 

怀远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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