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9-20 16:39 来源: 怀远县公安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尊敬的陶延军代表: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驾培车辆在城市主干道行驶的建议”收悉,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怀远县荆盛驾校南门对面329国道至345国道路段是经蚌埠市公路局怀远分中心同意,安徽省交警总队车管处验收合格,由蚌埠市交警支队设置在怀远县的大型车辆科目三训练考试路段。

目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经和交通、公路部门会商,提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迁移考试训练路段至新206和长盛大道,新路段已经选址,正在进行公示,过了公示期后投入使用,原329考试路段将停止使用

针对该驾校组织学员占用快车道练车至交通拥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县交通运输局已对驾校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严格按照申请批复内容规范练车,且使用该路段不要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注意避让来往车辆和行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关中队将加大该路段的巡逻频次及管控力度,严查严处驾校教练车未按规定时段路线进行培训业务,维护路面道路交通秩序畅通。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怀远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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