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9-20 17:01 来源: 怀远县公安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尊敬的钱德双代表: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一桥至三桥之间堤坝沿岸建非机动车道、人车分流的建议”收悉,经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道路划分车道是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出行的重要保障之一,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一桥至三桥之间堤坝道路,一桥北至三桥北堤坝道路为堤顶路(089乡道路段),一桥南至三桥南堤坝道路为圈堤路(城关圈堤),由于为四级公路建设标准且受限于堤坝宽度、平纵指数等因素,道路交通设施提升空间受限,目前,三桥南小坝子改造工程已经结束,道路已经通行,在三桥、四桥都加设了下穿道路,路面拓宽,行人可以通过沿坝道路直达三桥,减少了与机动车的接触,在涡河北岸,一桥北至三桥北的堤顶路已有建设的沿堤人行道,可实现人车分离。

目前,我县已在三桥南、三桥北和四桥南完成道路交通“平改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四桥北的“平改立”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辖区交警中队充分利用高峰岗,加强对三桥南北、四桥南北的交通指挥疏导、控制调节,缓解交通压力,原本拥堵的三桥南、四桥南道路交通得到极大改善。

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统筹考虑,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圈堤路(一桥至三桥)提升改造建议,积极推动圈堤路(一桥至三桥)改造提升,努力打造人车分流、出行安全、交通和谐、通行顺畅的城市路网新风貌。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怀远县公安局

2024年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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