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18 16:55 来源: 怀远县公安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新闻发布会的指导原则

新闻发布工作,坚持以党中央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为全中心工作服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坚持统筹规划,密切配合,积极主动,确保新闻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力求严肃、客观、及时、准确,提高新闻发布质量。

二、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

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举行一次。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地点根据实际需要设定。

三、新闻发布会内容

1.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工作、重要事项。

2.涉及我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3.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4.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5.具体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由宣传部门会同相关警种部门拟定初步计划,报局领导确定。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1.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在线访谈等发布新闻信息。

2.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讲话发布新闻信息。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新闻发布会由局宣传部门统一组织召集,涉及警种部门根据新闻发布计划,及时拟定新闻发布会相关材料。

2.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按照工作分工,由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发布新闻或答记者问。

六、新闻发布会的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

3.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县公安局名义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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