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B051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赵园园、鹿友琳、邱瑾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流浪猫流浪狗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及其它部门近期开展情况
(一)县公安局组织辖区派出所民警深入社区,通过入户宣传、摸排犬只信息和养犬人信息,提高市民自觉申报办理养犬证的积极性,督促小区物业,将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县城市管理局录制文明养犬宣传音频,利用8辆执法车、12个固定音箱循环播放,在公园广场、商场、大型饭店等处张贴禁止宠物入内标识100余张。
(三)县卫健委要求各医院及委属二级机构在人流集中位置悬挂文明养犬宣传横幅和张贴文明养犬即时贴,充分利用自媒体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朋友圈,用大家熟知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检查职责,对发布犬类经营的广告严格审查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涉犬广告一律禁止发布。
(五)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指定4家宠物医院,进行犬只防疫并注射犬只智能芯片,统一制作由畜牧部门签发的防疫证明。
(六)县卫健委在二级医医疗机构和乡镇共开设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25家,其中怀远县荆涂医院设置了24小时门诊,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七)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的职能作用。积极以多形式受理涉犬投诉、举报等,对举报非法经营涉犬的违法违规行为迅速予以查实、依法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二)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对违反《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行为我县将组织相关部门高频次开展集中巡查,依法进行查处和纠正。
(三)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合执法,尽快落实养犬管理联合办公机制,确立文明养犬管理的专门力量,开展关于养犬管理各类专项行动。
怀远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