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陈坤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定期清理老城区公共停车位‘僵尸车的建议”已收悉。怀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交管大队高度重视“僵尸车”清理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常态化交通秩序管理内容。通过日常巡逻、群众举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持续开展“僵尸车”摸排清理行动。在行动中,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首先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车主,督促其限期清理;对无法联系车主或车主逾期未处理的车辆,依法依规进行拖移、存放,并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今年以来,已累计清理老城区“僵尸车”21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共停车资源紧张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对老城区公共停车位的巡查力度,制定定期专项排查计划,每季度或者半年开展1次“僵尸车”集中排查清理行动。组织警力对老城区各街道、社区、商场周边等公共停车区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建立“僵尸车”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车辆信息、停放位置、发现时间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优化联动处置机制。加强与城管、街道办、社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僵尸车”联合处置机制。共享信息资源,共同研究解决“僵尸车”清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僵尸车”发现一辆、清理一辆,提高处置效率。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融媒体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社区公告栏、广播等传统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僵尸车”的危害及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布“僵尸车”清理通告,引导群众主动清理自家废弃车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电话举报等方式,及时反馈“僵尸车”线索,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长效管理。探索建立“僵尸车”管理长效机制,将“僵尸车”清理工作纳入日常交通管理考核指标。加强对清理后停车位的动态监管,防止“僵尸车”问题反弹。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公共停车资源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现象。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努力。
怀远县公安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