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B040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黄洁委员:
您在怀远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延长禹王路玖街十字路口南北通行交通信号灯绿灯设计的提案”收悉,经我局交管大队认真调查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禹王西路玖街交口,未改造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前,存在一定交通秩序混乱和通行安全隐患。信号灯及电警建成投入使用后通行秩序良好,交通秩序得到根本性改善。我局交管大队也一直关注上述路口的信号灯建设改造使用工作,研判路口的信号灯各向配时。目前信号灯采用两套配时方案(上下学高峰、平峰),基本能满足各向通行需求,并将根据道路交口实际通行需求适时对各向信号灯绿信比进行调整。
辖区城关交警中队在交通高峰时段根据通行情况增加民警现场指挥疏导,加强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力度,严格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出行。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努力。
怀远县公安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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