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公安局行政许可权责清单(2025年版)

发布时间:2026-03-06 17:07 来源: 怀远县公安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监督电话
1 行政许可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第十条: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请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捕猎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猎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牧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第四十八条:制造、配售、运输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和用于枪支的弹药,适用于本法的有关规定。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2 行政许可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主席令第20号)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3 行政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然以下的,有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4 行政许可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特种行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从事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5 行政许可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55项:“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6 行政许可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7 行政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8 行政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材料:(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三)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四)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收货单位、销售企业、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9 行政许可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8条: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10 行政许可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第二项: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11 行政许可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国务院2009年9月14日《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第三十八条 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员的监管之下……通过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报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12 行政许可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九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13 行政许可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14 行政许可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公布)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二十条: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15 行政许可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实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制度。
第四条: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16 行政许可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17 行政许可 机动车登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第一款: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18 行政许可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八条: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19 行政许可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三条第一款: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一节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20 行政许可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 行政许可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一、《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22 行政许可 非机动车登记 《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非机动车号牌和临时通行标志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7)101号规定的标准收费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23 行政许可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24 行政许可 户口迁移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25 行政许可 犬类准养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9号)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26 行政许可 普通护照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由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27 行政许可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28 行政许可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第三节第四十二条 国家根据边防管理需要可以划定边境管理区。边境管理区人员通行、居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门管理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在陆地边境地区划定边境管理区(含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以下简称《边境通行证》)验查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边境通行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边远地区和人员进出边境管理区较多的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由指定的公安派出所签发。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29 行政许可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30 行政许可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31 行政许可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四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
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
(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
(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
第十八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有效期之内按期离境。所持证件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居留的,应当向市、县公安局申请换发。
第二十三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系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事后监管:根据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5、办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32 行政许可 对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发现寄递、托运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寄递、托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的处罚 《安徽省禁毒条例》(2017年5月27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有关安全检查设备,对寄递或者托运的物品进行检查、验视;发现寄递、托运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寄递、托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停止寄递、运输。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寄递、托运实名登记制度。登记信息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一条:邮政、快递、物流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寄递、托运的物品未实行检查、验视、实名登记,发生涉毒案件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物流企业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发现寄递、托运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寄递、托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立案: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予以审查立案。
2.调查: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查清案件事实。
3.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4.审查: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
5.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内容。
6.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7.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8.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9.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0552-802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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