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交通局票据审核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票据报销的规范性,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规范性,达到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条 票据报销相关职责如下:
(一)报销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填写报销单据。
(二)审核人员按照本制度审核单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单据的填写是否规范。
(三)财务部严格按照本制度审核单据的填写合规性,填写不符合此制度的票据不予受理。
第三条 各类报销凭据需要整理分类后粘贴整齐。
(一)餐饮费、住宿费等业务类费用;
(二)邮寄费、运费、物流、等运输类费用;
(三)名片印制费、看板制作费、办公用品、水电费、通信费用等办公类费用;
(四)报刊广告、喷绘广告、车体广告等广告类费用;
(五)购入资产等费用。
第四条 报销单据的填写要求
(一)费用报销统一使用我局的《交通局单据报销封面》;
(二)报销凭证应当有报销人亲自填写;
(三)报销封面不得随意涂改、乱画,要保持报销凭证的干净、整洁;
(四)大小写金额填写正确,所附发票须正规有效;
(五)《交通局单据报销封面》须填写所附费用票据张数;
(六)差旅费报销时须写明起止时间及地点,出差补助须与车票填写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上,以便核实。
第五条 票据报销审核流程
报销人员按要求正确填写报销单据,先由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再交由财务审核,最后上报局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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