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交通运输局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12 11:19 来源: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人大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我局在分办环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办理任务及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一是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县政协提案撰写简明手册》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和要求,保证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领导。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促进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同时对办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确定由我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长利为第一责任人,副局长叶民为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魏贵杰牵头协调并督促提案办理工作的开展,各相关二级机构具体负责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做到每件建议、提案落实到职能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同时密切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提案,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参与办理,确保成效。

    三是落实任务。办理过程中,我局认真查摆不足、分析特点,局办公室将办理件登记分类,由各承办部门负责同志签领,确保落实责任。四是确保实效。为保证高质、高效完成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把提案办理工作列为上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三先一后”(先协商,先调研,先走访,后办理)的方式,及时研究办理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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