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2022年度全县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17:07 来源: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

为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构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294号)和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领导小组,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负责人常先锋任组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运管中心)副主任李金沙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县交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褚少全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中心,运管中心客货运输部负责人顾志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二、考核周期与考核范围

考核周期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考核范围:全范围内道路班线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班线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按照《安徽省班线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执行,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按照《安徽省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按照《安徽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根据考核计分及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情况,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四、考核工作组织实施

(一)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应按照要求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向县运管中心申请考核,并如实报送质量信誉情况总结及有关材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道路运输企业同时经营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及汽车客运站两种以上业务的,应按照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的要求,分别报送质量信誉考核资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二)交通执法队应结合相关行政处罚记录、投诉记录和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对相应指标进行评分,按期提供给运管中心。

运管中心应将对企业报送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根据管辖权限,对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或初评),并将评定(或初评)结果上报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将按要求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对于班线客运企业和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由运管中心填报考核计分表(见附件1和附件2)、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3),同时需报送下列材料:运输安全方面提供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经营行为方面提供车辆违章汇总表;服务质量、企业管理、企业形象方面提供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证明;承运人责任险提供保险公司证明;科技设备应用方面提供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或行车记录仪安装公司证明;获得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以上荣誉称号提供相关表彰文件复印件,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方面提供车辆使用单位证明;关爱客运驾驶员身心健康方面提供企业开展关爱客运驾驶员身心健康工作相关的制度、措施或工作方案。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初评结果后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复核,确定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

对汽车客运站,由其许可机关按照《安徽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4)进行评分,填写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并上报至市交通运输局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运管中心、交通执法队要明确职责,严格评定,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单位应结合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将以下几个方面纳入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促进我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

1.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等情况);

2.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是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注销车辆是否及时注销道路运输证等方面);

3. 包车客运规范管理方面(是否持有效包车牌、是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包车经营等);

4.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方面(在线率、轨迹漂移、超速及疲劳驾驶等);

5. 经营行为方面(服务质量投诉、营运线路两端长期不在车籍地等)。

(三)运管中心应根据各项指标的最终考核结果对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

(四)管中心应规范相关档案资料管理,对质量信誉档案建立不完善的企业,要责成其提供准确详实的资料。

(五)各道路班线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自评后,将相关文本档案及电子档案于620日前上报自评结果,运管中心2023720日前,将本辖区所有道路班线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分别填写《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5),书面签章后上报交通运输局,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后营商环境股联系人:吴佳宁  联系电话:8010875

运管中心联系人:顾志勇   联系电话:7211681  

附件:1.班线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表

2.旅游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表

3.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登记表

4.安徽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5.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情况汇总表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2023531

附件——1-5客运质量信誉考核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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