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
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成立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日常指挥调度、任务推进,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二、任务措施
聚焦消防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突出矛盾问题,实行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精准防控,力争在冬防期间做到单位查一遍、隐患清一遍、管理促一遍,坚决防范小火亡人事故,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一)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火灾排查整治。
1.道路运输领域。重点加强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危货运输企业停车场、“两客一危”车辆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县运管中心、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2.农村公路领域。重点加强农村公路行道树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县农村公路中心负责)
3.水上交通领域。重点加强渡口渡船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局安全办会同市执法四大队负责)
4.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厂、拌和站、预制厂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县农村公路中心、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集中开展综合办公场所隐患治理。
要深刻汲取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教训,集中组织对办公楼、食堂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及时整改消除。(局安全办、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在冬防期间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采用灵活多样手段,持续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督促指导行业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新入职和新入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 年 12 月 12 日前)。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检查计划,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晰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部署到位。要结合消防宣教培训等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日)。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强化协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久拖不改的隐患问题,依法依规运用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罚款等执法手段,倒逼隐患整改责任的落实。交通执法大队要及时上报典型执法案例。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3 月 31 日)。
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局属各单位每月 21 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冬明春火灾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024 年全国两会结束后 3 日内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韦肖月,电话:8024585。
附件:今冬明春火灾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3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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