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蚌怀交罚〔2024〕1000004号

发布时间:2024-01-08 15:49 来源: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4年1月4日,怀远县顺辉物流有限公司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案(车船号:黄皖CC8573),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货运经营者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处吊销皖CC8573黄车辆营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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