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办理个人营运证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咨询办理个人营运证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安排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通窗口核实,怀远县关于货车营运证的办理政策与蚌埠市办理政策一致。即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业户,要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符合驾驶运输车辆的从业人员。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已安排专人致电与您沟通解释,后续如有疑问请致电怀远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552-8919868。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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