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蚌怀交简罚〔2025〕1000086号

发布时间:2025-04-04 09:44 来源: 怀远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5年4月1日,怀远县荣军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者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处罚款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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