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怀远县体育强县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函
现将县教育和体育局草拟的《怀远县体育强县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转给你们,请贵单位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在函件上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县教体局办公室。若无修改意见,请在本函件上直接注明“无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教体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8011219 传真:8021269
怀远县体育强县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安徽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按照《怀远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于2017年启动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安徽省体育强省、强市、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进体育强县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体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正确的体育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形成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领先、组织网络健全、体育设施完善、体育市场繁荣、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确保2025年成功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推进体育强县建设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把体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科学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确保全县人均体育经费的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兴建体育场地设施、构建多元化的群众服务体系作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创建,建立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基本公共体育组织体系,健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制度保障。
1.发挥县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各类体育协会,健全各单项体育协会和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挥体育协会在组织群众体育活动中的引领辐射作用。至2025年底,体育社团组织及单项体育协会总量不少于52个。
2.各乡镇(开发区)综合文化站要根据群众健身需求,指导成立体育社团组织(包括老年人体育协会、俱乐部、单项体育协会等);各行政村要成立农民体育健身组织。
3.城区各社区要成立全民健身指导站及体育健身组织。各社区晨晚练点、行政村至少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并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评审、考核、管理等工作,至2025年底,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达到100%。
(二)普及群众体育活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怀远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1.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体育健身休闲组织,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开展健步走、健身跑、广场舞、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加大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依托我县山水资源,推广露营、登山竞速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积极发展摩托艇、皮划艇、赛艇、滑水等水上健身运动项目;培育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等航空运动项目,推动武术、舞龙、舞狮、高脚竞速、健身气功、花鼓灯、柔力球、气排球、国际象棋等传统体育项目发展。引导全民健身,加快实现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建设目标。
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至2025年底,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达到40万人以上,每周参加1次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60万人以上。
3.每四年举办1次县级综合性运动会,每年度要举办6次以上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县直机关、教育等系统要定期举行全民健身活动;在每年全民健身日(8月8日)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和宣传活动;县级体育社团每年至少要举办1次群众性体育活动或赛事;乡镇(开发区)每年要举办5次以上不同项目的体育赛事或运动会,城区各街道、社区每两年要举办1次社区运动会,各行政村每年至少举办1场体育活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4.各高中、完中、职中和中心校每年至少要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各初级中学和小学每年至少要举办1次田径运动会或单项体育活动。积极开展“两课”、“两操”活动,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推进校园足球发展,逐步形成高中、初中、小学有机衔接的训练和联赛体系。
5.不断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通过深入宣传,广泛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方法,积极施行《国民体质检测标准》、《普通人群锻炼标准》和群众体质现状调查等相关办法。坚持开展日常体质测定工作,针对不同人群体质现状,开具运动处方,科学制定健身计划,加强科学健身指导与服务,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健身质量和健康水平。至2025年底,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3%以上。
(三)加快体育设施建设,优化健身环境
1.分类规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至2025年底,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城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城乡体育场地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1)城区。建成荆山镇体育中心、榴城镇体育中心和怀远县综合体育中心。县级“五个一”体育设施拥有率达100%,即:1个中小型体育馆、1个中小型体育场、1个标准游泳设施、1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体育公园。
(2)乡镇(开发区)。每个乡镇(开发区)建有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三个一”,即: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000平方米以上)、1个全民健身广场(2000平方米以上)、1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或笼式足球场。
(3)行政村(社区)。每个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两个一”,即:1个室内体育活动室(500平方米以上),1个室外健身广场(1000平方米以上)。
(4)城乡晨晚练点建设。建设晨晚练点总数不少于650个,满足有登记、有扶持、有培训、有监管“四有”要求。
(5)城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满足群众就近健身需求。
2.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查。加大国家规定的各类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县发改、住建、教体等部门要制定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和支持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建设规范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设计和建设体育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组织验收时要有体育主管部门参加。鼓励、支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建体育场馆等设施。
3.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公共体育设施要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在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对公众免费开放。体育系统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要达到100%;乡镇综合文化站要积极拓展体育功能并免费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在保证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规范、有序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县、乡镇财政对用于群众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
(四)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推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学校要设立体育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配齐配足专职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积极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使95%以上的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达到25%以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实施“教体结合”,青少年运动员接受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国家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或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1所以上,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个以上、省级以上体育专项特色学校2所以上、省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3所以上。开展与省优秀运动队相对应的业余训练项目达到5个以上,每年向省专业队、省体校和省体育基地输送体育人才不少于5人。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五)培育体育市场,繁荣体育产业
坚持大力培育体育产业,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全县体育器械、体育健身、体育彩票和体育技能培训等体育产业健康发展,体育产业发展潜力不断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迸发。
1.体育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各门类协同发展,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体育产品和服务层次更加多样,供给充足。
2. 体育产业环境明显优化。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标准体系科学完善,监管机制规范高效,市场主体诚信自律。
3.加强体育彩票管理,提高体彩公益金使用效率。做好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管理和经营活动,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县体育彩票年均销售总量不低于市体育彩票年度人均销售总量。加强体育彩票专项资金管理,确保经费科学、合理的使用,政府部门提取的体育彩票公益金需全额用于体育事业。加强开展体育赛事活动,举办以“体彩杯”冠名的各类体育比赛活动。
4.不断提升健身休闲服务从业人员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打造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平台。
力争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值达到20亿元以上,体育产业总值占GDP比例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实施步骤
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工作是提高全县人民生活品质的一项社会性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和参与。创建工作从2017年4月开始至2025年12月完成。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阶段(2017年4月—12月)。
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24年12月)。
全面组织实施创建工作任务,按省颁布的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落实。
第三阶段:自查初审阶段(2025年1月—6月)。
继续完善创建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县组织检查评估,上报申请验收材料。
第四阶段:迎接验收阶段(2025年7月—12月)。
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迎接市级、省级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对怀远县体育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怀远县体育强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联系、协调、督促等工作。
2.各乡镇(开发区)要成立体育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体育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工作。综合文化站至少要有1名经过培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门负责体育工作。
3.行政村(社区)要成立全民健身指导站,配有1名负责全民健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4.县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怀远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等法律、法规、文件。
2.根据《安徽省体育强省、强市、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制定《怀远县体育强县示范县建设考核评估办法》、《怀远县创建体育强县示范县工作目标责任书》、《怀远县体育工作及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怀远县体育场馆管理制度》、《怀远县体育协会管理制度》、《怀远县机关、企事业、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管理办法》、《怀远县体育设施维护办法及健身站点管理规定》、《教练员(体育教师)从事业余训练奖励办法》、《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政府或教育和体育局出台的体育政策、文件与上级文件配套的比例达100%。
3.各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要制定《体育设施管理规定与维护办法》、《健身站点管理规定》等制度,严格抓好落实。
4.城乡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暂时没有能力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的要预留公共体育用地,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
(三)落实经费保障
1.县财政按照公共体育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的原则,协调解决拨付公共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经费,将体育场馆运营、体育活动开展及年度体育比赛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建立完善的公共体育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投入体育活动和场地建设资金的增幅不低于县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人均体育经费支出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3.各乡镇(开发区)每年必须保障本乡镇(开发区)及行政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维修、体育活动经费。
(四)做好实施监测和评估
1.县政府将与各乡镇(开发区)签订《怀远县创建体育强县示范县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科学评价。
2.县体育强县建设领导小组要依据《怀远县体育强县建设考核评估办法》,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3.各乡镇(开发区)要对行政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4.县教育和体育局要统筹做好各项创建工作,迎接省、市体育局评估验收。
5.将评估结果纳入乡镇(开发区)、县直单位年终综合考核,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得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处理,并责成限期整改。
(五)深入广泛宣传
1.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抓住全民健身日、参赛和办赛等重要节点,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宣传发展体育事业是为了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县广电台要开设体育运动健康栏目,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等开辟体育健身专栏,刊播健身知识和预防运动损伤办法等内容。
3.依托县政府网站,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刊登健身知识、传播健身技能、推广健身活动、报道体育赛事等,发挥体育健身栏目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大的优势。
4.县级体育部门、体育组织要积极向各类报刊、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报送信息,提供宣传资料,建立公共体育信息发布平台,开辟健身知识专栏,倡导科学健身理念,广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利用QQ群、微信等新的网络工具宣传健身常识,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健身活动,不断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使体育健身活动新闻及健身知识在县域内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县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体育强县工作,统一思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建立保障措施及督促检查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统筹规划,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各乡镇(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行政村和体育社团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按期完成阶段目标任务。要收集、整理、保存各类体育活动资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并将组织建设及活动资料报送县教育和体育局,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创建氛围,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宣传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的标准要求,宣传健康知识和健身方法。要深入报道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附件: 怀远县体育强县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怀远县体育强县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为全面推进体育强县建设,切实加强对体育强县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怀远县体育强县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潘明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倪 涛 县委副书记
徐长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春霞 副县长
江善宇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 付 建 县委办副主任
葛翔龙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奎 县监察局局长
刘爱侠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编办主任
杨广杰 县机关工委书记
沈志保 县发改委主任
崔 伟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杨 昆 县公安局局长
周广新 县民政局局长
李绪林 县财政局局长
蒋 伟 县人社局局长
魏 抗 县国土局局长
耿建光 县住建局局长
朱兴涛 县农委主任
陈 柏 县文广旅新局局长
宋长志 县卫计委主任
刘 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宏 县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新水 县工会主席
吴雪玲 团县委书记
朱玉美 县妇联主席
周轶群 县文明办主任
李 勇 县残联理事长
常兆武 荆山镇镇长
成德举 榴城镇镇长
陶广元 常坟镇镇长
宋玉萍 白莲坡镇镇长
尚元泰 唐集镇镇长
梅允玉 万福镇镇长
杨亚辉 河溜镇镇长
王 冲 龙亢镇镇长
耿文杰 褚集镇镇长
韩 秀 双桥集镇镇长
耿 斌 包集镇镇长
杨 杰 魏庄镇镇长
彭 辉 古城镇镇长
陈同文 淝南镇镇长
柴银翔 陈集镇镇长
王 军 淝河乡乡长
杨 光 徐圩乡乡长
熊 飞 兰桥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崔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霍兴会同志、葛素玲同志、叶民同志、石富勤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