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0-12-01 09:22来源: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一)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拟订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以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1 负责制度拟订和会议组织安排。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办公室
2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办公室
(二)承担文电、教育体育宣传信息、提案议案办理、信访、应急、内保、保密、档案、印鉴、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后勤服务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3 负责信访、应急、内保、保密、档案、印鉴、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后勤服务等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办公室
4 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办公室
(三)行政审批、重大问题及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律事务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5 负责县教育体育行政审批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行政审批股
6 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行政审批股
7 负责法律事务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行政审批股
(四)干部的管理、任用、交流调配以及考核事宜。 8 负责局管干部的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调配以及考核事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干部股
9 负责局机关人员、全县中小学校长和直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年度考核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干部股
10 负责教育体育管理干部培训的规划、调学和管理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干部股
(五)教育体育系统人事、机构编制、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职称评审。 11 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人事股
12 负责教职工队伍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人事股
(六)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和建设、教育布局规划和体育场所(馆)规划、建设项目及基建投资。 13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和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发展规划股
14 负责全县教育布局规划和体育场所(馆)规划工作;负责管理县级教育体育建设项目及基建投资,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建设和后勤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发展规划股
(七)教育体育经费保障机制,编制教育体育经费预决算。 15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体育经费保障机制,编制教育体育经费预决算;管理教育体育专项经费、赠援和贷款。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财务审计股(学生资助中心)
(八)学生资助管理、审计。 16 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财务审计(学生资助中心)
(九)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及教学业务指导,学校检查评估;制定招生计划;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升学、休转学工作。 17 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及教学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的检查、评估、经验交流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基础教育股
18 负责制定高中、初中、小学各学段年度招生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基础教育股
19 负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基础教育股
20 负责管理幼儿园、小学及其毕业生的升学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基础教育股
21 协同做好中小学生转休学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基础教育股
(十)群众体育、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国民体质和中小学学生体质监测。 22 负责群众体育、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学生军训和全县性学校体育竞赛活动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体育股
23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体质和中小学学生体质监测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体育股
(十一)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中小学文艺汇演。 24 负责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及全县性中小学文艺汇演的组织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卫生艺术股
(十二)规划与协调全县职业技术和成人教育工作。 25 负责规划与协调全县职业技术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工作;负责职业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生发证的申报工作;负责职教专项经费和社会力量办学补助经费的使用及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成人教育的检查、评估、经验交流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工作;负责指导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助做好中职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26 负责全县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调整的审核与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并指导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生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十三)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 27 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托对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怀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8 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和教育教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怀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9 负责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质量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进行督导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三定”规定(〔2015〕40号) 怀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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