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及依据

发布时间:2022-08-03 10:18 来源: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怀远县教育体育局政府组成部门。党委书记、局长刘纪春。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三)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工作;规划管理全县民办教育工作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其他教育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体育**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体育社团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五)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县教职工队伍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教育体育系统机构编制建议;负责全县教师的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教师的招聘录用、调配交流、退休审批工作;归口管理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调配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各项经费的统筹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教育体育经费保障机制;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计划、方案;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捐赠、援助;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公办各级各类学校和体育场所(馆)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对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及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

(九)组织高中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协助上级招生部门做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中专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十)指导全县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搞好国防教育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和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和青壮年文盲扫除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课程改革,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课程方案的落实,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监测和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装备、电化教育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全县教育体育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协调指导中小学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监察、信访稳定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229号 

邮编:233400 

电话:0552-8011219  

邮箱:jyj8011219@163.com(只用于通信联系、咨询服务,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执法依据:县教育体育局权力和责任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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