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政策】安徽省2023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申报

发布时间:2023-10-25 08:31 来源: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4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2024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14号)执行;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2024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如有变化,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一、政策加分项目具体如下: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其中:

“烈士子女”资格审查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查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资格审查分别由市级及以上侨务部门和台办负责并出具证明;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资格由省军区负责审核。

二、优先录取项目具体如下: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满20年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三、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待。享受政策优待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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