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管理委员会、龙亢农场中心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1.办学许可证现已超过许可有效期或即将超过许可有效期且在办学许可期限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民办幼儿园;
2.前期办理变更手续未换证的。
二、换证需提供的材料
民办幼儿园换发办学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蚌埠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领(换发)登记表》
(需学区、幼儿园盖章);
2.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幼儿园换发办学许可证的书面申请报告;
4.学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单位盖章。请各学区、农场小学于8月22日前将换证材料报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股,汇总填写《安徽省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发放情况登记表》发审批股邮箱:hyxjtjxzsp@163.com。
附件1:蚌埠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领(换发)登记表.docx
附件2:安徽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发放情况登记表(省附件3).xls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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