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关于潘子如等68名学生学习条件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14:58 来源: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20198号)文件精神,怀远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组对学区管委会、学校上报的不具备学习条件、缓学和送教上门的学生进行了评估。2022617日,根据专家组鉴定意见,经怀远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潘子如等14名学生认定为不具备学习条件、李雨涵等2名学生认定为具备缓学条件、胡雨晴等52名学生被认定为具备送教上门条件,现将认定结果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潘子如等68名学生学习条件认定结果名单 .xlsx

 

 

                      2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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