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胡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中学改课后延时服务为上晚自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9号)、《蚌埠市教育局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蚌教〔2022〕7 号文件精神。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367所义务段学校全部开展了课后服务,近14万6千名学生参与了课后服务,参与率达97.5%以上,参与教职工8672多人,参与率达95%以上,家长满意率达98%以上,实现公民办务段学校全覆盖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二、严格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一是规范服务时间。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市教育文件精神,我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每周5天都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 18:00。
二是规范服务内容。我县各义务教育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防止和避免学习锻炼时间零碎化等方面,既安排了集中时间学生阅读、体育锻炼和艺术特长等,也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同时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是规范服务流程。我县严格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各学校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已预交审核备案。各学校通过家长一封信、学校公告公示栏、家长会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是规范收费行为。各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主动向社会公开。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予以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实行上交财政专款专用,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每学期末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根据文件规定,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开设自习班。截至目前,我县农大部分寄宿制初中正在积极探索开展晚自习课后服务。由于缺乏晚自习收费依据,所以暂时不能将课后服务费用改为晚自习费用收取。
五是规范手机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制定了《怀远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积极引导家长大力配合与支持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入校园的规定,帮助学生认识到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危害,切实解决学生的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运行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关键环节,戒空避虚、务求实效,稳步推进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欢迎你们今后为怀远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吴宝
联系电话:0552-8011265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