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D0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30 13:06 来源: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年春侠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和改善农村学前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合理整合教育资源,着力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幼教师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朝着科学、规范的方向健康发展。

一是公办幼儿园建设稳步推进。5年来,全县先后投入资金14917.8万元,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4所,新增3060学位;新建公办幼儿园22所,新增3510学位;新增江山御景等6公办小区配套园,提升公办幼儿占比的增量。新建及改扩建的幼儿园,使得全县学前教育资源得到了较大的丰富,幼儿园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形式多样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投入2788万元,不断加大保教活动设施配备,购置办公座椅、空调等设备,添置电脑、投影仪等电教设备,极大地满足了保教工作需求,城乡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

二是幼儿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全县根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及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需缺幼儿教师状况提出单独设立幼儿园教师编制方案,经县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全县18个乡镇均单独设立中心幼儿园,单独设立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880名。通过特岗教师招录计划、转岗培训、幼儿园自聘等方式,近三年来全县累计补充学前教师800名。

三是加强督导规范办园行为。县根据省、市督导委员会关于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要求,成立了督导评估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督导评估领导小组下设评估办公室,由督导办牵头,抽调专业人员组成督导评估工作组。被评估幼儿园以学区为单位成立自评小组,由学区主任(局属幼儿园园长)任自评组长。各督学责任区主任督学负责辖区内幼儿园自评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工作。每年定期对全县幼儿园进行督导,结果予以通报。

四是加强分类管理严把审批程序按照规范和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各学区管委会在学期开学、常规管理、教学检查、学期总结等环节中把辖区内民办幼儿看护点的监管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内容,促进其完善条件,达到办园基本要求。对基本符合办园标准且通过整改能够达标、无安全隐患或整改后可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幼儿园布局规划的无证幼儿园,指导、帮助、督促其按规定进行整改。达标后,依法依规按程序验收、审批并核发办学许可证。整改期间,重点监控,确保暂存期间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对于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和不愿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能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和健康等基本要求的无证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

下一步,根据你的建议与要求,我们将积极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加大公办幼儿新任教师补充力度,逐步建立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并举的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欢迎你们今后为怀远教育事业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办复类别:B

人:吴宝

联系电话:0552-801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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