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教育体育局政府采购实施规则

发布时间:2024-02-05 09:16 来源: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科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蚌公资201921号《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经研究,制定县教育体育局政府采购实施规则。

一、采购计划环节

项目学校上报采购计划,局党委会研究确定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环节

1.项目学校上报采购需求清单,装备中心组织论证采购需求的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并对比各学校类似需求参数及价格的一致性。涉及新建学校采购教学装备,装备中心会同发展规划股核对新建学校的采购需求是否与土建和装饰内容重复。

2.将采购需求清单论证意见反馈给项目学校,项目学校正式行文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3.装备中心在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采购意向。

三、确定代理公司

从县发改委提供的参加发改委组织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的代理公司中确定项目代理公司。

四、参数征集环节

在怀远县政府网站和怀教在线发布参数征集公告。

五、参数评选环节

报告县财政局后,装备中心从省库中抽取至少三位符合项目需求的专家,组成参数评选小组,在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评选出项目采购参数。将评选出的参数报请财政局职能股室审核。

六、发布招标公告

装备中心把经财政局审核通过的招标文件,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项目招标公告。

七、项目质疑回复

出现质疑时,装备中心向财政局报告,从省库抽取专家,在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对质疑内容进行论证,论证结果向财政局报告,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质疑回复。

八.项目开标评标

由县公管局确定开评标时间地点,组织开评标活动。

九、项目标后投诉

出现投诉时由县财政局处理,县教育体育局配合。

十、项目标后监管

1.签订合同后,装备中心组织中标公司与项目学校对接,要求中标公司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履约;要求项目学校成立3人监管小组,对照投标文件和合同,监督履约。

2.中标公司履约完成,经项目学校签字盖章认可后,装备中心组织验收。

3.组织验收前,装备中心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报告,纪检组派员全程监督。

4.验收小组由省市质检院或从省库中抽取专家组成。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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